【精彩分享】鲁敏:以父之名
《小说月报》2013年先后选载了鲁敏的小说《隐居图》、《小流放》、《当我们谈起星座》。熟悉鲁敏作品的朋友们,或许会留意到,在她的许多小说中,“父亲”都是特别而富有寓意的存在,即使“父亲”的缺席,仍会牵动整部小说的格局(她的一部小说就题为《墙上的父亲》)。这里推荐的长篇散文《以父之名》,正是鲁敏关于她与自己父亲的感人叙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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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
不是母亲打电话提醒,肯定又是忘了。这个月的某一天,父亲的忌日,烧纸给他。这样的提醒一年数次:鬼节、冬至、他的生日,还有清明与除夕夜。我总是忘掉,却也并非因为被“生”的事情忙着或闲着——他活着时,我就不大会记起他。
母亲说,她要送来叠好的金元宝与银元宝,很多,因为今年是他去世整二十年。母亲与父亲并谈不上有感情,可能还相反。但母亲对这些事一直很记重。我都能看见那个画面:阴天的下午,午睡了起来,她叠起元宝,手上全是金粉银粉,光线不好的客厅,她习惯了节约电,也习惯了长期的独居,连续几天没有人说一句话。我在外面喝茶,在银行排队,听的士司机责难油价,热腾腾地活着。接到母亲的电话,嬉闹的笑还来不及收掉,几乎不相信:二十年了!这么长……同时一阵惊惧,倘若母亲年老健忘了,甚或也去了,就没有人再会记得父亲了。他与世界最后一点形式上的联系,将会在我手上彻底断了。
十一岁的女儿用粉笔在地上画圈,给亡灵们的纸钱要烧在一个划定的圈里。外公、外公,她颇有兴致地念叨着,平常她不可能喊出这称谓。她与我父亲没有见过。
父亲不知我的毕业找工作、结婚生养、买房、换工作。这二十年,我做了人生中的许多事情,他都不知道。
那许多的仓皇、打击、恩爱、凶狠,他都不知道。
我十六岁时,他死的。他都不知道,我后来又长高了一些。
我给渐渐旺起来的火喂纸,母亲叠成的元宝们打着滚、萎缩着消失了。
也许任何一种灰烬都会随风上扬,但纸钱的灰,这样一小块一小块的,黑色、灰色的,在路灯的光晕下盘旋,像是真的通到了天地鬼神。我长久地看着。女儿找到一根小树枝,游戏般地挑动灰烬,让没有烧完的纸灰重新红通通的。
这纸糊味好闻。女儿嗅嗅她的手。
别捣得太碎,他们得不到了。
这——是——迷!信!女儿轻声地、带着学生气。为什么要烧纸呢?她每次都要这样问一问。
我盯着慢慢白了的灰。为什么烧纸呢?亡去者永远不知,生存者亦知虚无。
二
我与父亲,从没真正生活在一起。一般讲,我只在春节会见到他。
他是本村早期的大学生,考到南京念大学,继而分配在那里工作,颇为荣光。重要的城里的工作使得他只在春节才能回乡。本地还有另一个在南京军区工作的人,他们两个一回来,就过年了。整个正月,他们两个与村里的书记、会计、赤脚医生、小学校长等有头有脸的人,会被人们邀着吃“春子”,从初五吃到正月半,经常一天两顿。他们在人家的堂屋里伸手伸脚地围着八仙桌坐着,喝酒、打牌、交换各自的烟、谈论国家大事。
再冷的天,父亲都穿毛料的衣服;那个军官,则是威风凛凛的制服。他们从不穿棉袄,看上去比当地的任何人都单薄,可这是气派和合适的,大家都一致同意:城市的人,是不怕冷的。这正是城市人漂亮的地方。
父亲死后,七七第四十九天,家里人请人放焰口,并烧掉他的许多东西。全是从南京收拾回来的,大部分我都没有见过,那完全是一个陌生人的物件,一个活了四十四岁的男人,半生的家当。奶奶再次哭得昏过去,姑姑们闭上眼淌泪,妈妈要张罗饭菜,便由我主要负责烧东西。俄文字典、围巾、画报、小木摆件儿、塑料杯。印象最深的是他的一件羽绒衣,两面穿,一面银灰、一面褐色,十分肥厚。真好烧啊,一扔到火里,羽毛们就砰地炸开来,热气烘烘。我惊讶得忘记了心疼。想起父亲每年回乡过年,乡下那么冷的三九四九天,他从来没带回过这件羽绒衣。他是对的,他表现得像一个漂亮的城里人。大家至今都记得他穿毛料服,裤腿上两条线。
所有那些春节期间,我与父亲,说不了几句话。有那么几句,竟也记得。
我家有个习惯,一到春节,就替四周的邻居写对子,早先是爷爷,他做过私塾先生,写得端正老实,全是妇孺皆知的老派对子。后来爷爷老了,或者也未必是老,总之,换成父亲写了。父亲喜欢这个角色。他把家里装糖果的瓷罐子拿出来调墨汁,把方桌上全部的东西都拿到别处,架势很大。倘若邻居没有特别指定,他便玩乐,自作主张改动上下联的几个字,让人念得半生不熟,或另取唐诗、录古句。有时也写新编的。歌颂农村风貌的那种,是广播里报的,他注意听村广播站的内容,却一边听一边哈哈地嘲笑。他还会给对联加“裱”,抓起一张报纸,随意地团成一个团,然后蘸着金黄的调料,在对联边沿整齐地印上一朵朵花,挺绝。不过他有分寸,不会在人家堂屋、正门的对子上游戏。
有一次,写到“春风和煦×××”,他问前来取对联的小个子男人,指着第四个字:“认得?”“不,怎么可能认识呢。”矮小的邻居高高兴兴地摇头。“你呢?”父亲问我。
三年级的我紧张起来,父亲从来没问我的成绩,我考的许多一百分他从不知道,三好生等许多的荣誉……我常常感到分享的人很少。可是,这个字偏巧我不认识。父亲没做声,继续写,也不教我,邻居打招呼走了他也没停。那整个半天我怏怏不乐。我其实并不真想在父亲面前显得多么出色,但我生气他如此没有道理的考验。这种随心所欲,让我感到莫大的生疏。
我一直记得那个半草的“煦”字,大红的纸、黑墨。我到现在都不喜欢这个字。
除夕前全家大扫除,他只负责一件事,替大家擦皮鞋。他很有兴致,一只只先抹去旧灰,接着,浓浓地上油,放着,“养”一会儿。然后找来一小块旧的真丝布,紧贴着皮面不要命地飞速地抽动。再旧的皮鞋,这样子一弄,都亮得惊人,他快活地把一家人的皮鞋排在一起。浓浓的鞋油味,非常洋气地往鼻孔里钻着。大年初一,我穿上他擦过的红色猪皮鞋,然而这鞋子是上一年买的,我嫌小了,有些挤,只穿了小半天,便换下来了。他竟不高兴了,像嫌弃乡下孩子似的:“最起码的……一个人,要学会穿皮鞋……”
我那时不大清楚、到现在也不以为然,一个人。会不会穿皮鞋,有什么要紧之处。有一点,现在我擦皮鞋,跟他的习惯一模一样。尤其是最后一道,真丝布与皮质之间的摩擦速度,我相信那对于皮鞋的亮不亮,很关键——这些所谓的细节,在别人看来完全不值一提,也并非说我多么珍惜,但我与父亲所打的交道实在太少,况且,童年的事,一旦记上,就一直记着了。
正月里,父亲几乎每天都打牌到很晚,摸黑回来,还有酒气,裤口袋里乱糟糟的,全是牌桌下来的零钞。他早上起得很迟,替他准备的四只水浦蛋,热了又凉了。如果这天没有人请“春子”,吃午饭时他就跟我们一起。他不太说话,很快吃完,用一条手绢擦擦嘴,然后到外面,到光秃秃的晒场上转圈子。他一出门,我才开始真正放松地吃起来,让妈妈给我拣瘦肉,嚼出声音,添好几碗汤。我不习惯他在我家的饭桌上,有他坐着,我吃不好。
实际上我相当地怕他。我记得他曾经打过我,就在短暂的寒假里。某天,奶奶母亲忙碌着做鱼做肉时,我吃了一块她们熬出的油渣。不巧,却是块嚼不烂、咽不下的油渣,
我刚要吐掉,父亲不知什么时候站在我后面,严厉地命令我一定要吞下去。我嚼了又嚼、咽了又咽,却还是难以下咽。七八岁的我很快哭起来,父亲继续骂我。他甚至踢我,用他的皮鞋踢我的腿。可能并不是真踢。因为并不怎么疼,可我被那没有缘故的责难给打蒙了,实实在在地惧怕起父亲,我巴望着他赶紧回南京。我不要过年。
这一块我无法吞下的“油渣”,曾被我隐约地写进一篇小说。我本不该这么利用这个私人细节,可我没忍住。
再长大一些,我了解到更多父亲的事情。这虽然并不能够使我轻易地谅解父亲当时用皮鞋踢我的事情,但我可以宽容地推测:每一个回乡度假的春节,他是不快活的,没有人真正了解他、体恤他——他在南京另有他的生活,他正周旋于他的个人欲望之中。他看到老家、看到我母亲,是气恼与回避的。他是借“油渣”拿我撒气;可能,他也生气我对他的不亲昵。再进一步说,他跟我一样、跟母亲一样,也是一个没有体会到天伦之乐的人,他同样没有完整意义上的家。
三
父亲与母亲的事情,错在他,并且有许多令人羞耻、被乡人传说的细节。那些事情,而今说来也不新鲜,无非就是男女,故也不必全部回忆出来。况且他为此受到了很严重的惩罚,甚或牢狱之灾,甚至不止一次。他先后两次成了劳教分子,他的罪名叫“生活腐化”。
有一个情节,如同想象力糟糕的小说,母亲说给我听过。父亲的第二次出事,举天下皆晓,独我们全家不知。暑期快到了。时为老师的母亲还浑然不觉地跟她的同事们说:今年要早点把家里的玉米收了,带孩子到南京好好玩一玩……终于有两个女教师不忍心,尾随我妈妈上厕所,她们的手放在裤腰带上,却只是假装要解手,然后,在臭气熏天、苍蝇翻飞的学校厕所里跟我妈说:你还说什么去南京!你家小孩爸爸又给抓了!
我的记忆始终在我所知晓的母亲的这一方,父亲当时在南京的具体情形,永远无从得知。总之,他后来的病,当是有这方面的原因,所谓抑郁成疾,他得的是肝病。
我相信,作为从乡下飞出去的鲲鹏,父亲曾是个心高的男人,对自我的期许也是高的。我听许多人说起过他杂拌儿般的才能,会拉小提琴和手风琴,会修收录机或是缝纫机之类,烧得一手口味清淡的好菜,桥牌打得溧亮,投篮时三分球十发九中,钢笔字比毛笔字还好,模仿毛体字活灵活现。许多人赞赏他,当然这也可以很好地解释他在南京的那些男女之事。但人生的后几年,他声望急转直下,连村头荷锄者都用轻蔑、谴责的语气谈论他。他回家来过年,没有人再请他写对联了,更不要说吃“春子”、打牌玩钱。他被道德压得脑袋冲下,满嘴是泥。
而人们曾经对他多么好啊,记得有一年奶奶在春节里做寿,却碰上下湿雪的天,父亲在晒场上放炮仗,脚下一滑,跌了个很难看的大跤。要是别人,大家肯定会笑话整个正月,可对父亲,大家却夸了他整个正月,说他是个真正的孝子,他为老母亲跌个大跤呢。人们对他越好,他一出事,对他便越差,或是显得越差。这种对比,是可怕的。
幸之,他慢慢就得了病,面色白亮白为黧黑,身体浮肿;然后,他死在南京,可以永远地不再回来过年了。
故而,我与他的生分,到后期,也有顺应时势的意思,我有充分的理由,因为我站在大部分人的这一边。我似乎是母亲的小卫士。很多同情妈妈的女人说我有主心骨。但也有很多人,花了太多的时间谈论父亲的奇事,并慷慨地眷顾到我:一个在南京城工作的入的女儿,一个劳教分子的女儿,一个老师的女儿,一个第一名的好学生。走到哪里,我都可以看到刚刚闭上的嘴,连比我小的孩子们都想方设法用他们的方式对我施以侵扰。这一年,我刚上五年级,母亲决定让我跳一级,离开她所在的小学,直接送我到外地亲戚家上初一。她给大家的解释是:那里教学质量高。
这样,像拔萝卜似的,我被突然拔离了家与母亲,离开了我家的蓝色窗户。蓝色木窗,这是父亲有一年过春节时突发奇想的作品,他自己动手刷的。每到春天,这蓝窗户配着我家的桃花与梨花,好看得不能再好看了。我最喜欢这一片蓝窗小景,它代表着我那个年纪对浪漫的高级想法。然而,这一走,我竟再没有机会在春天里看到这对蓝窗户了,从十一岁起,我只有寒暑假才回去,也算是个小小的游子。说实话,而今,我真愿意缩短几年的寿命,去换回我少年的某一个春日下午。放学的我,大老远地,欢喜地盯着我家的蓝色窗户,没有任何忧愁地蹦跳着往家里走。
亲戚对我很好,包括那里的邻居与同学,但问题是,他们都知道我父亲的事,这使我并不能正确地消化他们的友好。初中三年,自觉寄人篱下,颇为飘零。
我在日记里夸大其词地描述一只猫所给我的温暖——那小东西,冬天的夜里,喜欢蜷在我的床尾睡觉,它热乎乎的身体,隔着被窝压着我的脚;我一个人穿过几大片田埂步行上学,初春的浓雾前后不见人,我百感交集地走;我盼望周末时妈妈来看我,她离开时,看着她替我刷干净的鞋和滴着水的衣服,抽泣得上气不接下气,晚上做作业,为了油灯摆放得靠谁更近,与亲戚家的孩子反目成仇,几个星期不说话。
而与此同时,我学会了乖巧,我与不同的人都能谈得热火朝天,我习惯被另眼相看,也习惯不被重视,习惯亲亲热热,更习惯客客气气。我越来越像个好孩子。
但我认为那三年我成长得并不好。记得某一天,有个外地的马戏团来当地表演,应当是较拙劣的吧,可我连看几场,心念闪动,萌发了跟着他们偷偷跑掉的念头,像受到命运虐待的孩子那样,让所有的人都懊恼去吧,他们本该对我更好……整个寄居的三年,类似这种孩子气、颇为阴暗的自我折磨,还有其他不少。这账该算在谁的头上呢?父亲。
然而,又是然而,到我明晓男女事的年纪,到了这男女之事不再是事情的时代,我替父亲沉痛了。他的悲剧性清晰地浮现出来。我像理解并惋惜任何一个旧年代的中年男人那样理解他。所以直到现在,对各种此起彼伏、大同小异的出轨情状,我有着不太确定的心态,像是根本无所谓,偶尔也会来点道德洁癖,更多时候,觉得那根本就是落在人生之上的灰。生而为人,完全的不落灰,或许也是不真实的吧。
当然,这并不能改变我对父亲的感情,我对他的认知,定型在一个过去了的时态里,这个时态顽固地告诉我:那些事情是丑陋的、令人唾弃的。
也许。曾经有过那么一个改善的时机。
四年级暑假,我被送到父亲那里呆了一两个星期。父亲的单位是个规模颇大的军工厂,食堂,影院、理发店、公共浴室等等自给自足。他带着我参观了一大圈,允许我每天下午到电影院边上的小卖部去买一个冷饮。南京的夏天很热,树阴却好,每天睡完午睡,我贴着树阴,到电影院边上去买一根“马头牌”小雪糕,边舔边看电影海报。我特别特别地想进去看上一场电影,但从来不敢跟父亲提这个想法。再说,吃着雪糕、看看海报,很不错了。我到南京之前,周围的小孩子们都非常妒忌我,回去之后,我会详细跟他们说说下午的海报与雪糕。
但我不会说我早上的食堂。父亲给了我一项任务——负责到食堂去打早饭,因为他是一直要睡到上班的。食堂里要排长队,要计算饭票与菜票,绿豆稀饭打在铝锅里,小咸菜放在倒扣的锅盖上,馒头或油条则插在另一个大茶缸里。我到底是个乡下孩子,非常不适应热气烘烘、地面油腻的食堂,手忙脚乱,每次买早饭都十分紧张,生怕丢了饭菜票或打翻稀饭。我个子又矮,窗口的女人会骂,语气凶且同情:这是谁啊,让这么小的孩子来打粥,看烫着了……这些,我不会跟父亲说的,只把他的一份放在他床头,如果哪天洒掉太多,我就不吃稀饭。
直到回到老家,我把食堂那个女人的话学给母亲听,有些像诉苦。其实,并没那么严重,但总的来说,就算跟父亲单独呆了两个星期,他是他,我是我。没有交流。
我倒记得他窗台上有一小盆茉莉花,我天天看着,闻它的清香,在夜里尤其地好。离开时,我倒舍不得那盆花了。
四
我对父亲的紧张与不适应,直到很多年后才解除。
他得病住院的那一年,我已经到南京读中专了。他一个人住在医院里,母亲仍在乡下小学,她带的毕业班,正在最要紧的冲刺阶段。每个周末,我从学校挤公共汽车去看他,拿走他换下的脏衣,衣服上有便污,也有他吐的血。在我们女生宿舍楼的晾衣架上,我用衣撑摇摇晃晃地送上父亲的衣服,高高挂起,楼道里的女生们三三两两地走过,没有人注意到。可是我能闻到:就算漂洗了很多遍,他的衣服仍然带着医院与疾病的味道、男性的衰弱味。就像我的心情,非常复杂——我对他还是没有丁点儿感情,虽然他害了重病。他对我而言,仍然只是一个寒假回乡度假的人,一个与母亲关系不好的人,一个对我很生分的人,一个我并不理解也不想理解的人。
某次洗衣服,发现他有件老汗背心破了好几个洞,洞的旁边则是褐色的血迹。宿舍楼公用洗衣问的灯光昏黄地照着,这突然让我怜悯起父亲来。那件略显寒苦的汗背心忽成了件婴孩衣服一般,情境怪异,我突然意识到:父亲快要去了。一下子,我感到我不再怕他了,也不怨他了,他成了大病之人,他弱小。他在消逝。在一种近乎轻松的心境中,我到商店替他买了一件新的老汗背心,也就几块钱。没想到,这件事让父亲大为高兴,他对邻床的病友夸耀我,我的成绩如何好,中考总分全盐城区第三名!看多么懂事,才十五岁,帮我洗脏衣服!还替我买了件新的!一定是用奖学金的钱!她得的可是特等奖学金,全校唯一一个!这是父亲病危之后,他病友的妻子告诉我的,他的病友,比他早死半个月。病友的妻子来医院办什么事,隔窗看到昏迷的父亲,她忍住伤心泪,拉住我看了几眼:哦,你爸爸一直夸你懂事!成绩好!
可我不领情,尤其不愿他夸我的成绩与奖学金。我所读的那个学校是个中专,正是他让我读了这个中专。在我们乡下人看来,中专是最好的,学费全免、发伙食费、城市户口啊之类迅速而可靠的回报。可这根本不是我要走的路!我只想读大学、一直往上,直到没有什么可读了为止——我从小擅长考试,在分数上我总会赢。在我无休止的哭闹争取下,母亲勉强同意让我报考高中,我高兴了,心中大定。但几天后,父亲从南京赶回来了,他与我的班主任连夜商量(一到高中,女生就完蛋了!就算她能撑住,但万一考不上大学呢),在志愿书送到县里的最后一刻,他们私自替我改成了中专:邮电!不是金饭碗也是银饭碗!他们高兴地向我宣布,像押了个大元宝。
我的大学之路,就这样断送在父亲手里!虽然可能也有母亲及班主任等的意见,但,是他回来改的志愿!这真是活活杀了我呀,我对大学有那样的野心!我不能原谅。我从不隐瞒这一点,我对母亲多次坦白。
中考的那整个暑假,我躲在闷热的蚊帐里绝望地躺着。为了庆祝我全区第三名的成绩以及邮电学校(哧,银饭碗!)的录取,家里大摆宴席,请亲戚、当地的人物、我的校长与老师们。我无礼地坚决不肯出来敬酒。他们在外面笑什么、吃什么、喝什么啊,在欢庆我失掉的远大前程吗?
直至今天,经过任何一个大学、哪怕是三流大学的校门,我都感到痛苦,跟当初一样新鲜和尖刻。时间丝毫没有减弱这一点。虽然我并非多么不满意我现在的生活,并可以理智地知道,没有经过高等教育,未尝不可算作是纵养出另一种野莽的天性。但这解决不了我执着不放的问题——踏上左边的路,就永远不知道右边的路。我不能不想,如果走右边,我会进入哪一个岔道,我将要碰到的人、经过的事,以及成为的另外一个人。
父亲去世后,母亲丢掉乡下的教师工作,带着我与妹妹一起住到父亲留下的小房子里,她想让我们在南京生活,她有着本能的对城市的向往与占有欲。那几年,我们过得颇为艰难,一个细节我总忘不了:菜叶汤是一道很好的菜,但如果加了豆腐,那简直就完美,但不能太好,所以一块豆腐须分两顿来吃。我总记得母亲把一块豆腐小心地分成平均的两片,在浅色的碗里泡着水,她总惦记着换水,以保持那豆腐的不坏。很快我毕业到邮局工作了,拿了第一个月的工资:八十四元。母亲劝我:看,幸好你父亲替你改了志愿。你不要再生他气了。
我数数那八十四块,存了五十块,三十四块给了母亲。我自己不用钱。不,我还是生他气。我与好几个初中同学保持着通信,我工作的这一年,他们都已经大二了,他们的信从各地寄来,落款上写着如砭我目的大学的缩写。虽然他们没有人考到很好的大学,可这并不表示我不会考到。可现在。我在数钱,多么羞耻的动作!我像任何人一样喜欢钱、知道它的实际且巨大的效用,可是我的第一笔工资,比他们早拿了三年,这大大毁坏了我与金钱的关系——我不喜欢花钱这个动作,它不能带给我轻松的享乐。我总觉得我应该去做一个不会挣钱的人,在教室里寒酸而虔诚地背书。我巴不得远离物质,可坚硬的物化的俗世严厉地给了我第一个没有声音的耳光,我顺从了,很早就与世故的社会亲密地并肩而行。
我常常思念教室、思念我不存在的清贫而纯真的大学。我至今都会做上课的梦。我高兴地等着老师报分数,我知道我会是第一个被念出名字。
五
我只后悔我对父亲的两件事。
他曾经给过我一个通讯录。那是我考上中专之后,我在纸上列下了我可能通信的所有人的地址:两个小学同学、很多的初中同学、我喜欢的化学老师、两个表哥、中考时认识的另一个因为考中专而愤怒的男生……写满了两张信纸,随身带着。寒假里,父亲偶然看到这两张纸,对母亲说:看,她都没想到写下我的地址。
但隔几天,他找来一个通讯录,六十四开的黑皮本子,怪精致的,抄上我的那些地址正好。我很喜欢,但你们相信吗,我不要,就是不要,他的东西我怎么肯要。我在正月十五之前离家返回南京的学校了,把通讯录扔在家里一个显眼的地方。
父亲则是过了正月十五之后才回南 京——也挺有趣,他在南京工作,我在南京上学,但我们从没一起坐过长途车,我放假和开学都比他早,所以这也正常。听母亲说,在他离家之前,他把通讯录送给了我的小姑妈。小姑妈在镇上开了个卖床上用品的小店,一辈子没有离开过此地。我想,那通讯录,那画着电话与小房子的一格一格,她最多用来记记床单或被面的流水账吧。父亲去世后,我有些想把那个通讯录要回来,但不愿向小姑妈开口。我与父亲的生分,亲友们都知道。就算他不在了。我还要这个面子。
他还曾给我送过一只西瓜,就在他生命中的最后一个初夏。快要放暑假了,他到学校来看我,抱着西瓜,站在女生宿舍的楼下,我住在六楼,得爬。他在楼下喊我,但我不愿下去接他。宿舍的同学说:你爸爸在下面喊你呢。我说我知道,我装着忙于复习抬不起头。
过了很久,他爬上六楼,脸色极差,衣服汗湿得贴在身上。我想起来了,公交车站到我们学校,本身就要走很远,我还想起了他的身体。我有些理亏,却更加感到一种不高兴。淡淡地说了几句,什么时候考完回家、车票订好了没有那一类的。他很快走了。我招呼同学吃瓜,红红的瓜汁四处淌着,她们吃着,都说甜。我一口没吃,说胃不舒服。
两个月后,他突然发病,然后死了。
现在想想,那一天,我本可以稍微热情一些,或者下楼去接他一下。或者,我该吃他一片西瓜。他送我的东西本来就少,我收下的更少。
至今,我所保存的,只是他的一些照片,主要是大学时期的。他读的大学是南京航空学院(现在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),照片里的父亲在吊单杠,在男生小合唱,在长江大桥上跟他的同学们摆成革命的集体造型,他们的胸前都别着主席像章。照片全是黑白的,大小各种尺寸。下方颇为随意地用手写体标着日期与地点——全是父亲自己冲的,那时的理科大学,流行这样,暗房技术是起码的小活儿。
偶尔翻看这些照片,公允地评价父亲的容貌,他是好看的、亲切的,当时正年轻,又健康,还那么快活的样子。我甚至有一阵子还挑出他的一张标准照随身带着,那黑白小照实在是文雅英俊,我是只取其炫耀性的审美意义:这个人是我父亲呢。其实我真不太相信,这就是我每一年在春节期间所接触的、那个不冷不热、陌生得令我浑身不自在的父亲。
当然,加起来,哪怕从一岁算起,算到十六岁,我跟他相处的时间总共不超过三百来天。还不包括他有几年春节因为劳教没有回来。我总是无法清楚地想起他的长相,他活着时就记不清。
我还无法明确他的年纪。当然,他死在四十四岁,要是活着,今年也才六十四岁。但这些年,我觉得他在变小,差不多跟我一般大了,而在不久,还将成为我的弟弟,直到我老了,甚至成为我的儿子——这纯粹是一种岁数的比拟,没有角色或情感的成分。我所感到的是,记忆里那个模糊的零碎拼图般的父亲,越来越抽象了,连年纪这一点也不像了。他到底是我的什么人?
倘若他活着,我会教他上网跟人下棋?肤浅地展示我得到的某个荣誉?随意支使他替我女儿检查作业,在所谓的父亲节里买一件打折的T恤……这可能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女儿对父亲正在做的事。我放纵自己尽情想象着我与他之间各种形式的俗世友好,可是,真不像啊!我感到滑稽、廉价,像演戏——因为我知道这完全不可能。我可以肯定,就算他真的活到今天,我们一定还是不好。我与父亲,就是不合的。
可是我一直很留意别的父亲们。可以做我父亲年纪的男人。我女儿的父亲。我同学的父亲,等等。我留意他们的父女关系,他们那么要好,像情人一样,真令我惊叹。我认识一个男子气十足的父亲,因为女儿的出国而大失风度,众人面前,只要提起,就会像老婆婆那样地红眼圈,我欣赏这个父亲的痴情。我偷看我女儿与她父亲的亲密,动物一样、他们缠在一起打闹,完全把我冷落在一边。我的一个女友,像骂儿子一样气狠狠地骂他高血压的父亲,老人家喜欢顽皮地偷偷喝酒。
我旁观着世界上的父亲与女儿们。我知道那很好,但说实话,倒也不是多么羡慕。我心里始终有一块冷静的去处,那是结了冰的湖面。
六
父亲留在南京的小房子,四十平方米,底楼,没有地板,地上只是漆,红漆上刷着连环的空心梅花,看上去倒有几分立体感的华丽——若干年后,搬家,我在沙发角落里发现一个六边形的软铁皮模子,全是灰,上面残留着黄漆与红漆,原来这地板是父亲自己设计的。他的确有巧劲儿。我也有点儿,尤其是到南京之后,家里什么小东小西的坏了,我最喜欢捣鼓,并能神奇地修好,而母亲就爱说:看,你随你爸爸,脑子好、手巧……这总让我有一些扫兴,我回嘴:才不是!否则谁来修呢!这是没办法!
遗传学并没有错,照母亲看来,我还随了父亲的许多方面:喜欢一切糯米的食物,数学好,讲话快,牙齿比一般人白。可这又能证明什么?血缘到底算什么?它给了我什么?我之所以成为现在的我,拜赐于他给我的什么影响?爱与同情,还是恰恰相反……倘若非要表现得有情有意,像一篇乖顺的文章去做个总结:是啊,那是我惧怕过的人,怨恨过的人,伤害过的人,怜悯过的人……去他的,这些词全都是隔靴搔痒!酸腐的文艺腔!我想我还是活得没良心一些吧,就像一片树叶,从哪棵树上掉下来的,有那么重大吗?
父亲房中留下的那套家具有些怪。全黑、高光漆,很亮,上面用细金笔描着少许的山水画,又雅又怪,放在那么小的单间里,很不对劲。当然,我们搬进去住的时候,父亲已经去了,真奇怪他为何喜欢这样亮亮的黑色。邻居们告诉我:嗨,鲁工(由于那些事情,他终身只是个助理工程师,但同事与邻居都喊他鲁工)可喜欢这家具了,他跟我们说,全南京就这一套……可是,这个……我们当时就觉得,家里摆着黑家具,漆亮漆亮的,有点像那个东西,不吉利啊……你看看,没住多久,他半夜就发病!吓死人哦,地上吐的全是血……
事实上,我倒慢慢喜欢起这套家具。
黑色的书桌,我天天晚上趴在上面用功,连考了四十多门课的自学考试、换来三个文凭(我还在为大学的事憋气,茫然地做无用功),一直到我结婚,用了它十二年。黑色梳妆台,堆满了我们的搽脸油,不值钱的,但小瓶子们颜色艳丽。黑色电视柜,母亲在上面放着她喜欢的旧茶叶盒,用做装饰。这套家具,看着我们吃了不少年的菜叶汤,苦日子衬着黑家具,般配。
最终换房子时,这套家具也旧得很了,很多地方漆皮都翘起来。但母亲无论如何不愿意白白扔掉。家具于是被拆散了,电视柜与衣柜放在老房子里给租屋的人用。大床贴上皮子翻新。梳妆台母亲带走。我用得最多的那张书桌,则不知所终。那张梳妆台,至今都还在母亲的阳台上,被母亲搁着洗衣粉与衣架之类,细金笔勾出的山水画完全被遮住了。但它上方的镜子却还干干净净的,正映着阳台外飘着浮云的天。
我伸过头去,我的脸便也被它照着,在浮云的背景里面容恍惚:镜中人不是我,而是二十年前,那个刚刚目睹父亲吐出最后一口浊气的女儿,以父新亡之名,她紧绷着脸,下巴硬硬的,看不出难过。
——原载于《人民文学》2010年第3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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